规章制度
LPL外围网址
修改章程
(2021年9月1日生效)
篇文章中,我
公司宗旨
第一节: lpl下注应作为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运作, 根据1月16日提交给堪萨斯州州务卿的公司章程, 1950, 并且会不时修改.
如公司章程所述, 它的目标和宗旨是“举办一个传播真理的学院”, 鼓励对艺术感兴趣的知识, 科学与文学, 并且为了促进这些一般目的而采取行动和获得财产通常是由具有类似一般目的的学院采取和获得的."
lpl下注主要致力于堪萨斯城大都市区的服务, 尤其是对那些条件较差的学生. lpl下注应以适合教育机构的方式履行其法人宗旨. 在执行其宗旨时,唐纳利应以其政策和做法为指导, 并尊重其同一性, 作为天主教徒, 大主教辖区的大学. 圣山本笃会修女会的角色. 艾奇逊学校,堪萨斯州, 在形成过程中, 增长和持续经营也应得到尊重. 唐纳利还应遵循其使命宣言和董事会不时通过并经会员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基本原则声明. lpl下注有时被称为“公司”。.
第二节尽管有其他的事情, 公司在所有方面的运营应符合其作为非营利公司的身份,以及根据《LPL外围网址》(包括修正案)第501(c)(3)条免税的实体.
第二条
公司成员
第一节:法团成员须为总主教(如无总主教,则为总教区行政长官), 财政大臣, 由总主教指定的堪萨斯城罗马天主教总教区的副主教(如果有的话)。, 和圣山本笃会修女会的女院长. 艾奇逊学校,堪萨斯州. 公司的成员组成“会员委员会”.“除其他事项外,会员委员会应构成公司的所有权.
第二节:因其在堪萨斯州堪萨斯城大主教管区或艾奇逊本笃会修女会的官方职位而成为本笃会会员的人士, 堪萨斯, 只有在担任官方职位(包括根据总教区及本笃会行政管理规则及政策所决定的临时或临时正式担任该等职位及/或履行该等职位的职能)的情况下,才可继续担任成员。.
第三条
管理会员委员会
第一节:堪萨斯州堪萨斯城大主教管区的大主教(如果没有大主教,则由大主教管区行政官担任)应担任成员委员会主席和公司所有成员会议的主席.
第二节:总主教不在时(或总教区行政长官不在时没有总主教), 上述总教区副总主教(或上文第II条第2节所述的替代副总主教)应担任成员委员会和此类会议的主席.
除经特别修订外,《LPL外围网址》应保持完全有效.
第四条
公司成员会议
Section 1:公司所有会员会议应在会员委员会主席或召集会议的会员指定的地点举行, 适当的, 应在会议通知中指定, 无论是否在堪萨斯州.
第二节年会于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举行, 或在各成员共同商定的其他日期. 年度会议的目的应包括批准或拒绝代表团向其提交的提名 & 董事会托管委员会, 或者从其他来源, 该委员会候选人的名单.
第三节主席或至少两名公司成员可在任何时候召开股东特别会议.
第四节时间通知, 任何会议的地点和目标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七(7)天,按照下文第X条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会员. 年会通知应由会员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发出. 特别会议的通知应由召集会议的人或其代表发出. 委员可在会议之前或之后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形式)豁免任何会议通知, 出席会议的成员,除非该成员以未作适当通知为由,书面提出反对召开会议,否则应视为已放弃通知该会议. 所有特别会议的通知应说明会议的目的, 除非全体成员(包括可能不出席特别会议的任何成员)另行批准,否则特别会议只可考虑通知中所述的目的.
第五节多数成员即构成所有目的的法定人数, 除非法律规定的人数更多, 出席会议的过半数会员对某项行动的批准,即构成会员理事会对该行动的批准.
第六节:经会员委员会主席事先批准, 会员委员会的成员可通过会议电话或类似的通讯设备参加该委员会的会议,通过这些设备,所有参加会议的人都可以互相听到对方的声音, 及根据本条参加会议,即构成亲自出席该等会议.
第七节根据适用法律的任何规定,可以在会员委员会会议上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果所有会员以书面形式(包括通过电子传输)同意,则可以不经会议采取。, 书面(或电子传送)与会员委员会会议记录一并存档.
第五条
董事会
第一节管理公司事务和财产的一般权力, 受公司章程中可能规定的限制, 适用法律或本章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第VII条第2款), 授予与公司成员不同的董事会.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
(前身为校董会)
第一节董事人数不少于10人或不多于34人,由董事会不时决定. 当选的成员应包括至少一名来自堪萨斯州堪萨斯城大主教管区的神父和圣山本笃会修女会的一名修女. 艾奇逊学校,堪萨斯州. 除了当选的成员, 堪萨斯城大主教管区的大主教和艾奇逊本笃会修女会的女院长, 堪萨斯州将作为董事会的完全当然投票成员. 董事会(以及任何可能成立的执行委员会)在任何时候都应包括一些在公司中没有重要行政职务或任何所有权利益的公众成员, 堪萨斯城的大主教管区, 圣山本笃会修女会. 堪萨斯州艾奇逊的Scholastica公司,或任何与上述组织有实质性关系的公司.
第二节董事:, 当然服役的人除外, 由董事会在年度会议上选举产生, 或在为此目的召开的任何特别会议上, 从特派团向董事会推荐的被提名人名单中选出 & 托管委员会或任何董事会成员, 须经会务委员会事先或其后批准. 经代表团向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可连任董事 & 托管委员会或任何董事会成员,并由会员董事会批准. 除非董事会在选举时另有明确规定, 当选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选举后的次年7月1日开始.
第三节:万一死亡, 董事辞职或被免职, 董事会可选举特派团推荐的另一名个人 & 托管委员会或任何董事会成员,并经成员董事会批准,以填补空缺,以完成前任董事的剩余任期, 董事会可以使该职位空缺, 或者董事会可以选举一名新董事连任.
第四节董事会应不少于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董事会主席应在例会召开前至少十(10)天书面通知董事会例会日期, 哪一位须由董事会主席酌情选择. 应董事长的要求,董事会应不时召开特别会议, 学院院长, 或五(5)名或以上董事. 特别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协议规定至少在会议召开十(10)天前发出, 任何此类特别会议通知均应指明特别会议的目的, 除非董事会全体成员(包括可能未出席特别会议的任何董事)另行批准,否则特别会议只能考虑通知中所述的目的. 任何定期会议或特别会议的通知要求,可在会议之前或之后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形式)豁免,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被视为放弃通知该会议,除非该董事因缺乏适当通知而书面反对召开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在上述时间举行, 会议的日期和地点应在会议通知中指定.
第五节董事过半数即构成交易任何业务的法定人数, 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的行为即为董事会的行为, 除非法律规定的人数更多, 公司章程或本附例.
第六节:经董事会主席事先批准, 董事会成员可通过会议电话或类似的通讯设备参加董事会会议,通过这些设备,所有参加会议的人都可以互相听到对方的声音, 根据本款参加会议即构成亲自出席该等会议.
第七节根据本章程或适用法律的任何规定,可以在董事会会议上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果所有董事会成员以书面形式(包括通过电子传输)同意,则可以不经会议采取。, 而书面(或电子传送)的记录则与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一并存档.
8节董事不得因其担任董事而获得任何工资或任何其他报酬.
9节: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董事会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2/3)董事投票,可不时选举一个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董事会特别工作组,以履行董事会特别授权的职责. 除非董事会在授权时特别指定不同的董事组成董事会特别工作组, 董事会将职责委托给该工作组的任何行动均构成选举, 作为专责小组的成员, 董事会主席, 的Chairperson-elect, 前任主席, 以及下文第八条第八节所述各常设委员会的主席, 但上述任何当时并非董事的个人不得成为专责小组的成员. 董事会主席应担任工作组主席,管理董事会会议的规则应适用于管理工作组的会议, 除非会议只需要提前三(3)天通知, 除非特别授权工作组成员通过会议电话参加所有会议和/或通过一致书面同意(包括电子同意)作出决定。.
第七条
董事会的权力
第一节:事情, 公司的资产和财产应由董事会管理,以实现本章程第1条规定的公司宗旨. 董事会前身为“董事会”。, 董事会之前所有行为的持续有效性不应因名称更改和代表公司以任何身份服务的所有人员(具体包括主席)而受到影响, Chairperson-elect, 高级职员和受托人/董事将继续以类似的身份任职. 董事会应具有并被授予不受限制的权力和权威(法律明确限制的除外), (公司章程或本章程)来管理公司的业务和事务, 代表公司做或使他人做任何和所有合法的事情, 行使或使他人行使其任何或全部权力, 特权与特许经营, 并寻求其目标和目的的实现,包括, 在本章程第7条第2节或本章程其他地方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提供财务监督, 公司的学术和其他政策, 批准年度预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 董事会的审议应反映保护和加强lpl下注的优先事项,并应考虑学院的内部和外部选区的合理和相关利益.
第二节董事会可以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但有关这些事项的任何决定均须严格经会员委员会批准.
- 公司章程的修改;
- 公司章程的修订;
- 通过和修订正式的使命声明, 公司的愿景声明和其他基本原则声明;
- 出售, 转移, 租赁, 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所拥有的任何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
- 公司与任何其他公司或实体合并或合并;
- The dissolution of the Corporation or the discontinuance of a substantial part of its activities; and
- 建立管理公司的借款程序.
第三节: 董事会将学院的日常管理委托给学院的行政部门,并期望教师监督学术事务.
Article 8
董事会的管理
第一节董事会管理人员由董事长一人和候任董事长一人组成.
第二节董事会候任主席由董事会在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上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长的剩余任期相等. 在承担候任主席的职责后, 候任主席的现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应自动延长,使其任期比其主席任期延长两年,以便包括作为前任主席在董事会的服务.
第三节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董事会另有规定, 董事会候任主席在前任主席任期届满或之前主席职位出现空缺时,自动成为董事会主席, 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其任期为两年,自适用年度的7月1日起生效. 主席应主持董事会的所有会议. 主席缺席时,由当选主席主持会议.
第四节: 在董事会主席职位出现空缺时,董事会候任主席应成为董事会主席, 除非董事会在该等空缺首次出现后首次召开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或特别会议上另有规定, 在公司当前财政年度的剩余时间内以及接下来的两(2)个财政年度内担任董事长.
第五节:董事会候任主席职位出现空缺时, 董事会可选举新当选主席,任期至现任主席任期届满, 然后成为上述规定的主席.
第六节尽管有上述规定, 董事会可在任何时候,经出席董事会定期会议或特别会议的三分之二(2/3)董事会成员投票,免去主席或当选主席的职务, 有或没有原因. 尽管有上述规定, 董事会可以类似的三分之二(2/3)投票方式缩短或延长任何主席或当选主席的任期.
第七节如果在任何时候主席或当选主席, 因为辞职, 搬迁或其他原因, 不再担任董事会成员, 该人士亦应视情况不再担任主席或候任主席.
8节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除下列常设委员会外, 董事会主席可不时任命此类委员会和工作组,在财务方面为董事会和公司员工提供指导和支持, 学术, development and other functions of the Corporation; may appoint the members of all such committees and task forces; and may also appoint Chairpersons or others to leadership positions on all committees and task forces. 这些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成员和领导人不必是董事会成员或公司工作人员. 主席也可以随时撤换任何此类委员会和工作组成员或领导人. 直到常务委员会由董事会更换为止, 常务委员会为教务委员会, 财务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 和使命 & 托管委员会.
9节公司总裁可随时任命由总裁选择组成总裁咨询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 主席咨询委员会应在主席要求的时间和问题上与主席会面和协商, 并可采取总统有权力和授权执行的、由总统特别授权的其他行动.
第十节: The 董事会 and 军官 of the College shall at all times: (i) act in a manner that furthers the College’s educational purpose; (ii) exercise care that they do not act in a manner that furthers their private interests to the detriment of the College; and (iii) fully disclose any potential or actual conflict of interest so that such conflicts are dealt with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ollege 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llege’s conflicts of interest policy.
第九条
军官
第一节公司总裁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须经会员理事会批准, 其任期由董事会不时指定, 并可在任何时候被董事会有理由或无理由地罢免. 主席应管理业务, 公司的学术和其他事务, 服从董事会的指示, 并应履行董事会不时指定的其他职责. 主席不应是委员会的成员,但应参加委员会的所有审议,但与总统办公室本身有关的会议除外. 董事会应对总裁进行年度审查.
第二节校长应不时指定教务副校长一人,担任学院首席学术官, 一名商业事务副总裁,担任首席财务官, 并可另外指定一名或多名副主席执行主席指定的职能, 副总统应听命于总统. 董事会应不时选举秘书和财务主管, 并可选举董事会认为合适的其他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助理秘书和/或助理司库), 在董事会不时指定的任期内任职. 同一个人可担任任何数目的职务, 但会长不得兼任秘书或司库.
- 秘书应安排在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备存一本记录所有股东和董事会议的会议记录,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发出(或协助发出)本章程或法律规定的所有成员和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并应拥有董事会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和履行董事会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 助理国务卿(如经选举产生), 须在死亡事件中履行秘书的全部职责, 秘书的残疾或缺席, 以及其他职责, 如果有任何, 董事会可作出规定.
- 财务主管应保持公司财产和业务交易的充分和正确的账目, 须在合理时间供任何成员或董事查阅, 应将所有款项和其他贵重物品以公司的名义和信用存放在董事会批准的保管处, 应以董事会批准的方式支付公司的资金, 应要求,应向总裁、成员和董事提供公司所有交易和财务状况的账目, 并应拥有董事会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和履行其他职责.
- 助理司库(如经选举产生), 在司库死亡的情况下,须履行司库的全部职责, 司库伤残或缺席, 以及其他职责, 如果有任何, 董事会可作出规定.
- 所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董事会不时指定的职责.
董事会可在任何时候免去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由总裁任命的副总裁)的职务, 有或没有原因.
第三节公司的权力由董事长行使, 受董事会可能不时施加的限制, 任命管理公司事务所需的额外管理人.
X条
发出通知的程序
任何会议或其他事项的通知,应在下列情况最早发生时视为已充分发出:
- 当通知实际送达收件人时, 或寄往公司存档的收件人当时的地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的手工递送), 快递, 以回执上所载日期确认的挂号或挂号信);
- When the notice is actually delivered by email at the email address of the recipient on file with the Corporation; or
- 通知存入美国邮局后的三个邮件投递日, 一等寄, 挂号或挂号信, 邮资预付, 寄往公司存档的收信人当时的住址.
Article XI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上应印有“lpl下注”字样, 并应采用董事会不时采用的格式.
第十二条
赔偿
除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外, 如果一个人被起诉, 单独或与他人一起, 因为这个人是或曾经是会员, 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 或应公司要求服务的其他实体, 在因个人涉嫌在履行其职责时的不当行为或不作为,或因对公司或公司本身的任何涉嫌不法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诉讼中, 对当事人的责任和合理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包括为诉讼辩护所产生的律师费,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存在:
- 被起诉者全部或部分胜诉, or the proceeding against that person is settled or dismissed; and
- 不偏不倚的董事会成员决定,该行为应公平合理地获得该等赔偿.
不限制被起诉者享有的其他权利, 可向公司评估的此类赔偿金额, 其接收人或受托人, 由法院在同一诉讼程序或单独诉讼程序中,应支付上述费用, 包括为诉讼辩护所产生的律师费, 法院认定并认为合理的. 这种赔偿的申请既可以由被起诉人提出,也可以由律师或向被起诉人提供与辩护有关的服务的其他人提出, 法院可以命令费用和开支直接支付给律师或其他人, 尽管该他人不是诉讼的当事人. 申请赔偿的通知可送达公司, 其接收人或受托人, 并对原告和其他诉讼当事人负责. 除上述内容外, 如果公正的董事会成员认为被指控的行为在诉讼的早期阶段是公平公正的,则应采取此类行动, 公司应自费提供辩护, 包括支付相关费用, 在诉讼结果确定之前,不得进行此项诉讼, 或者由公正的董事会成员决定, 继续提供辩护是不合适的.
Article 十三世
对本章程的任何修订均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2/3)董事投票通过, 主题, 但须经会员理事会批准修订.